为了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,推动我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,促进学生心身健康发展,学校决定举行“早操”比赛。要求各班精心组织参加比赛。现将本次比赛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口号:运动健康 展现风采
二、组委会
主 任:呼校长
副主任:王中刚 贺茂盛 张彭飞
总负责:李鹏 任宏斌 段芝鹏
成 员:白连生 李耀军 延正九 杜飞飞 康建平 赵文宁
高 波 胡雷杰 张永琦 张 涛 杜 涛 延丽珍
A组评委主任:贺茂盛
成 员:李 鹏 杜飞飞 康建平 赵文宁 高 波 张瑞娟
B组评委主任:张彭飞
成 员:白连生 李耀军 延正九 拓武建 苗 圃 卜波浪
统计分:张 涛 延丽珍
摄 影:郭志伟 陈占海
学生人数考勤:胡雷杰
计分册准备:张永琦
三、比赛规则
1、时间及地点:11月27日、28日早操时间,校田径场
2、参赛办法:(1)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赛。
(2)统一穿校服。
3、说明:比赛顺序与平时上操顺序相同:27日比赛广播体操;28日比赛健身操:最炫民族风。
四、比赛内容及评分
出操整队:以上操时间为标准,整队迅速、整齐,高中每行8人,初中每行6人,无迟到和旷操者(15分)。
领 操 员:声音宏亮、口齿清楚、仪态端庄、口令标准(10分)。
跑 步:步伐整齐、口号宏亮、无停顿、拥挤(35分)。
广 播 操:动作标准、整齐、有力度、优美大方(20分)。
精神面貌:精神饱满、充满活力、无乱说话吵闹现象(10分)。
服 装:着装整洁、统一穿校服、运动鞋(10分)。
五、奖励与处罚
1、初中年级各奖前两名、高中年级各奖前三名(比赛分值相同时依次按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值、最高分、最低分决定名次顺序,各名次只奖一名)。第一名奖励600元,第二名奖励500元,第三名奖励400元。
2、高中、初中各评选优胜年级一个,高中奖励1000元,初中奖励600元。
3、各年级评选最差班级,处罚班主任100元(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),并限一周内整改后在全校早操单列表演。
六、比赛要求
各年级组、各班要高度重视,积极训练,把早操管理作为规范学生行为的重点,建立班级早操管理机制,彻底改变早操迟到、跑步乱、精神面貌差等现象。
德育处 体育组
2013年11月18日
资料下载链接:
关于举办早操比赛的通知.doc